境外提现或刷卡超1000元人民币要上报

行业资讯   |   2017-06-06     阅读数: 568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规不断,对外汇管制逐步收紧。  

这不,打击反洗钱又出了一项新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外汇局称,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

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这也就是说对我们没啥影响。

先来看看,9月1日起施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的内容:

采集范围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一)银行卡境外提现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  

(二)银行卡境外消费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  

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也就是说境内的银行卡如果关联第三方支付,诸如微信、支付宝等,是不在这个信息采集范围内的。

报送主体

 


 发卡行应以法人(总部)为单位,汇总本行全部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后集中报送。  

对于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不具备合并报送条件的发卡行,可以将本行的借记卡与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分别报送。也就是说,银行卡境外的交易信息都是由金融机构报送的,个人无需另行申报~

报送时间

 


 发卡行应于北京时间每日12:00前报送上日24小时内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银行卡境外交易采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自9月2日起首次报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

防范跨境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

 


为防范跨境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外汇局将通过银行卡管理系统向各发卡行发送存在银行卡境外违规交易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信息,信息发送渠道与各发卡行的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渠道相同。

发卡行接收信息后,应加强对银行卡境外交易的日常监测管理,防止银行卡成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渠道。

外管局称,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南华早报》(SCMP)英文版报道认为,这一新规看起来主要是要求银行收集交易信息,并不会给中国人在境外使用银行卡消费带来任何影响或是限制。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对该报表示:"外汇管理局是希望通过全面收集交易数据来分析持卡人在境外的消费习惯,以加强管理。"  

最后总结一下,短短半年时间内,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先后出台了三个政策:

  • 一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

  • 二是从2017年1月1日起,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

  • 三是9月1日起超1000元银行卡境外消费提现交易信息需上报。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  

而日益严格的外汇管控,不得不说,还是给需要转换外币的人,比如留学生、游客、以及正在办理和准备办理海外投资移民的人士、海外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还是那句话,建议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珍惜现有的换汇购汇机会,以免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