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 美国EB1-C企业家高管移民

美国EB1-C企业家高管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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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EB-1C划分EB-1细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EB-1C跨国公司经理

二、美国EB1C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另外,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

三、美国EB1C移民对经理申请的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四、美国EB1C移民对高级主管申请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五、申请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 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准备相关材料,递交EB-1C移民申请;
5.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6.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 “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  

六、L1/EB-1C优势


1.申请时间快      最快12天可转换身份(子女可马上入公立学校读书)
2.资金量要求低    没有50万美元的硬性要求
3.控管力度强      财务状况运营状况都可直接控制管理,不会出现诈骗的情况
4.资金来源证明   投资资金全部由中国母公司直接汇入美国分公司无需资金证明
5.股份比例大    均为项目控股方